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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高考招生(含艺术生)录取原则
学校不单独组织艺术专业考试,专业技术课成绩由省(市)招生委员会组织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类统一考试)。,艺术类考生除艺术类专业外,还可选择报考学校其他文学历史类专业,文科理科考生除了文科理科和工科专业外,还可选择报考其他科技类专业。
平行自愿报名模式的录取原则:以年级优先,遵循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即:根据省(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文科考生档案分数线,按总成绩(含政策照护分值)由高到低分排序录取。
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按“志愿优先,成绩排名综合评价录取原则,即:根据省(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文科考生档案分数线,按考生志愿向考生总分(含政策关怀分值)的顺序由高分向低分依次录取。
专业安排原则:实行“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高次位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录满,第二主要由自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如果候选人填写了他们的专业,填报“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反向文件处理。
2022填报高考志愿的窍门1、了解招生录取政策
应聘者之前填写过申请表,认真审核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通知》,艺术生、特殊生、普通生需要知道自己分批自愿填报和归档的原则,尤其是录取规则,需要详细了解。
体育类及艺术类专业志愿按如下原则录取:
1.广东省农村教师专项计划提前批次,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按优先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按考生档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2.广东省、省外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备案后按省规定办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学校对投出档案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术科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后得出综合分,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第一专业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考生专业填报顺序和综合分都相同时,专业技术分科择优录取,学校设点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并获得我校专业考试证书。
(一)普通高考招生(含艺术生)录取原则
学院并不独立组织艺术类专业的考试,专业术科成绩以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成绩为准,艺术类文科考生除了可选报艺术类文科专业外,还可选报学院其它文史类专业,艺术科考生除了选修艺术科专业外,也可选读学院其他理工科专业。
平行自愿报名模式的录取原则:以年级优先,遵循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即:依据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艺术类考生投档分数线,按总成绩(含政策照护分值)由高到低分排序录取。
按顺序自愿备案录取的原则:优先录取,成绩排名综合评价录取原则,即:根据省(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文科考生档案分数线,按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以考生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专业安排原则:成就优先,遵循志愿服务的原则,即:高次位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订单录取,第一专业录满计划,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由第三大自愿录取,依此类推,若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能够适应调整的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以退档处理。
一、普通高考招生(含艺术生)录取原则
学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术科成绩以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成绩为准,艺术类文科考生除选报艺术类文科专业外,还可选择报考学校其他文学历史类专业,文科理科考生除了文科理科和工科专业外,还可选读其他理工科专业。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即:根据省(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文科考生档案分数线,按总成绩(含政策照护分值)由高到低分排序录取。
按顺序自愿备案录取的原则:优先录取,成绩排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即:依据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艺术类考生投档分数线,按考生志愿向考生总分(含政策关怀分值)的顺序由高分向低分依次录取。
专业安排原则:实行“成绩优先,遵循志愿服务的原则,即:等级较高的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录满,第二主要由自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若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能够适应调整的考生,转学其他专业,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反向文件处理。
二艺术类专业
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地省份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黑龙江省音乐类专业的考生,省级考试成绩由专业课决定,采取“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同一投档志愿的考生,按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完成课程的专业,第二专业的候选人将再次被选中,依次类推。
黑龙江省美术及非黑龙江省美术专业考生,实行专业课成绩投档的,根据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以成绩优先遵循自愿录取原则,将综合成果应用于归档,按照综合成绩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适用于结束后有专业志愿任务的候选人,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其档案将被撤销。
舞蹈类专业的考生按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择优进行专业录取。
考生所在省份对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有特殊规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投档原则
本轮征集志愿投档按照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文理科高职专科批的顺序依次进行,被投档至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的考生,不再参加文理科高职专科批的投档。
三校生高职专科批单独进行投档。
九、录取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
(二)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江西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江西省内艺术类考生需达到江西省艺术统考成绩专科线,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报考规则向我校考生报名,按专科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院按照生源地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进行录取。
(三)文、理科专业录取,分数是首选,追随你的职业抱负,或专业志愿者优先,根据分数,择优录取。
(4)新生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五)省内外招生办法参照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办法。
(六)招生语种要求:无外语语种限制,我院以英语作为基础安排教学,无需额外测试。
(七)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不予录取。